来源:天坤律师 发布时间:2019-10-31 15:08:01
委托人:F
案情简介:2014年6月底,经某银行行长L介绍,F带头撮合D等人共同筹集资金2500万元出借给河南H有限公司,后河南H公司无力偿还借款,鉴于当时资金筹集账户和打款账户为F个人账户,于是其被D等人选为代表起诉H公司,为保证胜诉后的钱款分配,D等人让F打了借条,后诉H案件胜诉,但在该案执行过程中D等人却违背承诺,以借条和转账记录为由起诉F。
律师工作:
鉴于该案复杂程度,自接受委托之日,律所立刻组织了全体律师对该案事实及法律关系的大讨论,先后经五次内部会议,最终选择了最优诉讼方案。
方案确定后,律所派出以李志明律师为首的诉讼团队,专门负责该案的事实梳理与法律研究工作,得出结论后,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、交流,为当事人力争合法权益的最大化。
后李志明律师在新密法院与原告进行激烈辩驳,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与丰富的诉讼经验,促使审判长及各审判庭成员心中的天平往正义的方向倾斜,赢得了委托人的认可与赞赏。
最终成果:原告撤诉,该案取得圆满成功。